一女子23年前分配工作至今未等到通知,这中间到底出现了什么差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包宏芳为了找回23年前的工作到处奔波,特别是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与包宏芳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这令包宏芳很困惑,她没有在卫生院上过一天班,领过一次的工资,何来解除劳动关系的说法。据包宏芳的说法,自己23年前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卫生院工作,但是一直没有接到上班的通知,所以她一直在家待业。现在包宏芳要求卫生院赔偿这么多年的工资,并且追究当年的人事责任。
关于这个情况,双方各执一词,那中间会出了什么差错呢?我认为可能是工作单位没有通知上班,女子怀疑工位被人顶替,女子嫌弃工资低不去上班。
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没有接到医院方通知是包宏芳一直坚持的说法,当时被分配后她一直在家里等医院通知,但是一直没有接到卫生院的消息,所以也就没有去那边上班。
包宏芳怀疑自己的工位被人顶替了,因为她的编制还在,还收到了转正定级的通知,最近还有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这也成了她疑惑的一点,没有上过班的她怎么会和卫生院有劳动关系,到底是谁代替了她去上班。
对于女子的控诉,卫生院回复,23年前有通知女子上班的,是女子自己不愿意去上班。因为当时卫生院实行的是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政策,很多卫生院发不出工资,所以当事人就没有去上班。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