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成员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扩展资料:
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即有常任理事国全体一致共同解决世界和平与安全问题的积极意义,如五大国在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时就起了这样的促进作用。
但同时也有因大国不能取得一致而无法处理世界和平与安全问题的消极作用,特别是超级大国往往出于自己的政治目的,滥用否决权,使联合国维护和平与安全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引起中小国家的不满,要求限制和取消常任理事国的特权。苏联解体后,苏联在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地位由俄罗斯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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