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法有: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制定出适合本市市容、环卫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市容环卫机构健全,环卫经费落实。
2、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3、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4、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
5、由城市环境监测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对水源水进行定期监测,全年监测6次,隔月监测,监测14项指标。未隔月监测及未监测的指标按不达标计。所监测的水源地取水量之和应占城市取水总量的80%以上。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下道路清扫和保洁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桥梁、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不得有道路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地段。
2、根据道路所处地段和人流量等合理确定道路清扫保洁等级,不得有降低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现象发生。
3、严格执行《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建标〔2008〕101号),合理配置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提高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
4、城市道路在符合道路清扫保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5、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