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文峰判了什么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赖文峰犯了走私罪,被判无期徒刑。
赖文峰是走私大王、金融要犯赖昌星的侄子,曾担任香港远华公司的总经理。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又称远华案,是1999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系列走私犯罪案件,此案主角为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昌星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到1999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
此案由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朱镕基亲自督办,审查中牵扯至六百余名涉案人员,其中近三百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案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堪称194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赖昌星,汉族,1958年9月15日出生于福建晋江,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加拿大多年。2011年7月21日加拿大相关部门决定遣送其回国。温哥华时间2011年7月22日下午,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赖昌星搭乘飞往中国的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2011年7月23日下午赖昌星达乘的航班抵达北京,赖昌星在首都机场被立即执行逮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赖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