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2015农机局有啥机械补贴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山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5〕 3号)和晋城市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农机字〔2015〕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高平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高平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高平市农机局 高平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3日 高平市农机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 高平市2015-2017年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为指导和规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与实施,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山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5〕3号)和晋城市农机局、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农机字〔2015〕2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持续生产供给为目标,以调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积极性为重点,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任务,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我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机械化的发展.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突出普惠性和稳定性、强化公开性和安全性.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充分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二)总体思路 继续实行"信息全面公开、自主选择购机、补贴标准定额、县级审核结算、资金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并严格按照"优化补贴工作流程、整合补贴产品品目、突出装备结构调控、深化市场资源配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创新监管检查模式、完善廉政防控体系"的总体思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二、实施范围和补贴资金规模与安排使用原则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覆盖全市十六个乡(镇、办事处).(二)补贴资金规模与安排使用原则 补贴资金规模为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根据2014年的资金使用情况和2015年的资金需求申请计划,按照公式法加因素法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后确定当年安排下达的中央财政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合并使用.为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分类使用计划.同时可根据资金使用进度的变化和购机需求对执行中的资金分类使用计划进行调整.资金的动态使用情况,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山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实时向社会公开.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实施方案和晋城市农机局、晋城市财政局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我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11大类25个小类57个补贴品目)选取,共选取其中11大类21个小类52个品目(见附表1).补贴机具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必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额按省农机局向社会公布的《山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补贴额在300元以下(含300元)的机具不列入补贴范围.四、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及其确定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取先来先得的方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购机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机并给予补贴.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负责,承担相应风险.(二)享受补贴机具的数量 每个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农业机械(80马力以上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获机等)数量不超过1台,享受补贴的拖拉机配套农具数量不超过3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农业机械数量不超过5台,享受补贴的拖拉机配套农具不超过15台件.五、农机报废更新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资金规模同步下达,补贴对象同步受益,补贴申请同步受理,补贴资金同步兑付.具体办法按照《山西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和《晋城市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企业的确定与公布 本市区域内有意从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的企业,可随时在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注册登记,完善相关信息,承诺合法经营,并对自行填写、录入的所有信息真实性和经营行为的合规、合法性负责.进入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可随时在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自主确定已注册登记的经销企业为其产品销售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其销售区域和销售产品的型号进行授权.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会实时将经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经销企业链接到山西农机化信息网,供购机者自主选择.已被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监督补贴经销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七、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者购机 有购机意向的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村(居)委会关于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关于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所在地址不在同一县域内的不准购机.经销企业应认真审核购机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薄和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必须为购机者提供合格的、列入全省补贴范围的补贴产品,并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拍摄人机合影照片.购机完成后,经销企业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申请购机者信息、申购机具信息、所购机具信息等,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表:2)两份交购机者.进行报废更新的购机户到经销企业处购机时,须出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回收证明》,经销企业要将《回收证明》的相关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办理牌证照手续.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的农机产品而导致购机者不能在农机监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责任由生产和销售该产品的企业负责.(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和新购置的机具到市农机局设立的核实点进行现场核实,并到市农机局办理补贴申请.过期不办理核实和申请的,视作放弃补贴资金的申请资格,已录入补贴系统的补贴信息自动作废,其所占用的补贴资金同步收回,供后续购机申请者使用.购机者和农机经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农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市农机局在本单位门前设立新购置补贴机具的机具核实点进行现场核实,机具核实由专人负责,工作时间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对于补贴资金额较小的机具,市农机局可委托乡镇农机管理员或村委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机具要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并查看所购机具发动机编号、机具铭牌信息(金属铭牌并铆接在机具的显著部位)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信息一致,并由核实人员和购机人分别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对于大型、不便于移动的机具,可由购机户申请,由市农机局安排专人到机具存放地进行核实.机具核实无误后,购机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农机局办理补贴资金申请.1、个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从事农业生产的村(居)委会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证明)原件; 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 4、购机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5、购机者涉农补贴"一卡(折)通"复印件(购机者未办理涉农补贴"一卡通"的,可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免费办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开户银行账户); 6、农机监理部门注册登记(受理)凭证(购置牌证管理机具需带此项); 7、《农业机械报废回收证明》原件(报废更新的购机者需携带此项).市农机局安排专人对购机者的上述申请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无误后,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留农机局备查,一份报财政局作为核发农机购置补贴的凭证,同时向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见附表:3).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说明理由.(三)补贴公示 市农机局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的同时,即将该信息通过山西农机化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最少7天.同时,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网站或阳光农廉网与山西农机化信息网、晋城农机信息网进行链接,同步公示本地的补贴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查阅的方式.(四)发放补贴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农机局将公示7天以上的补贴信息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表:4),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申请文件报财政局.农机局每月必须向财政局报送一次结算申请,财政局收到补贴结算申请文件10日内完成合规性审查,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户的"涉农补贴一卡(折)通"中或农机服务组织的银行账户中.八、补贴档案管理 档案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政策性文件,内容包括: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法、制度、规范、实施方案、计划指标等文件资料.农机补贴资金分类及调整的会议纪要以及形成的决定.调研、规范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及查处情况、接受群众投诉的相关记录及处理结果等资料.召开农机购置补贴会议、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公示表.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结算申请文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财政局审核后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的文件及电子文档.2、补贴申请资料,内容包括: ①购机者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村(居)委会证明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乡镇农机站证明原件.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存根联)》原件.④购机者发票复印件.⑤监理部门出具的注册登记受理凭证.⑥《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原件.⑦购机者的"涉农补贴一卡(折)通"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开户银行账户信息).以上资料要一一对应,一机一档.九、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的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尚未领取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到农机、财政部门提出退货申请,由两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处办理退货手续.已领取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财政,经农机、财政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处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市农机局及时在"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已经退货的"补贴资金申请表"等进行作废.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成立由高平市政府副市长张晋文为组长,农机局副局长毕俊平、财政局局长常永贵为副组长,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补贴资金使用、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同时,要强化农机、财政部门集体研究、分工负责、公开办理、责任追究等内部约束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同级保障的原则,根据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量情况,在本级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用于开展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丘陵山区和贫困山区农机化步伐,推动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的发展,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继续对补贴资金进行分批分类使用.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农机装备现状和农业工作的重点,将制定补贴资金的分批分类使用计划,充分发挥农机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为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证.确保补贴资金按年度计划实施,抑制超买超卖现象的发生.(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企业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在购机信息录入、补贴机具核实、补贴申请受理、补贴信息公示、申请资金结算、补贴资金兑付、补贴档案管理、补贴过程监管、补贴工作检查、工作绩效考评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将农机购置补贴审核程序、审核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布.农机局协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补贴操作程序中关于资金结算的时限要求按时结算兑付补贴资金,最大限度的减轻购机者资金周转压力.规范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实现购机、核实、受理、公示、结算、档案管理等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完善,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还要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补贴政策的宣传,使全社会广泛知晓,保证补贴过程的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局在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表:5)及落实情况在阳光农廉网或政府网站上公布.农机局将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购机者合法权益.(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农机、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职责,要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农机部门对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恶意抢占资金、出售不符审核要求产品、进行虚假宣传、降低机具配置、以次充好、供货信息不真实等行为,要按照部、省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查核实,视情节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将逐级上报且做出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的处罚建议.由省农机局视情况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同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凡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农机局将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同时,还将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安排专门机构受理购机者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购机者的权益.(六)注重绩效,强化考评 我市将继续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内容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通过对补贴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为准确客观评价工作成效提供依据.农机局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开展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当年6月5日和11月1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晋城市市农机局、财政局.附表:1 高平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共计11个大类21个小类52个品目) 品目序号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1 耕整地机械 耕地机械 翻转犁 2 旋耕机 3 微耕机 4 田园管理机 5 深松机 6 联合整地机 7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条播机 8 穴播机 9 小粒种子播种机 10 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11 免耕播种机 12 旋耕播种机 13 施肥机械 中耕追肥机 14 田间管理机械 中耕机械 中耕机 15 植保机械 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16 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17 收获机械 谷物收获机械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18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19 割晒机 20 玉米收获机械 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21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22 玉米收割割台 23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薯类收获机 24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青饲料收获机 25 割草机 26 搂草机 27 捡拾压捆机 28 压捆机 29 饲草裹包机 30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秸秆粉碎还田机 31 收获后处理机械 脱粒机械 玉米脱粒机 32 清选机械 粮食清选机 33 剥壳(去皮)机械 玉米剥皮机 34 干坚果脱壳机 35 干燥机械 粮食烘干机 36 果蔬烘干机 37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碾米机械 碾米机 38 磨粉(浆)机械 磨粉机 39 排灌机械 水泵 潜水泵 40 畜牧水产养殖机 械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铡草机 41 揉丝机 42 压块机 43 饲料粉碎机 44 饲料混合机 45 饲料搅拌机 46 颗粒饲料压制机 47 动力机械 拖拉机 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48 手扶拖拉机 49 履带式拖拉机 50 设施农业设备 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卷帘机 51 加温炉 52 其它机械 废弃物处理设备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附表: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特别说明: 1、本申请表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自20xx年x月xx日生效,20xx年x月xx日作废.补贴产品必须是已列入本年度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2、购机者在交款购机后要当场向经销企业索取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3、购机者在购机后必须按时携带所购机具及有关资料到县农机局办理农机购置机具核实及补贴申请受理手续,过期不办,视作放弃申请.4、补贴额合计不超过农民新购置机具的市场销售价.5、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时须带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乡镇农机站证明.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③购机发票.④本人银行卡/银行帐号.⑤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带本县农机监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⑥报废更新机具需另带农机回收单位出具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证明》.申请购机者基本情况 姓名/组织 购机者身份 性别/性质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申购机具情况 机具大类 单台补贴额(元) 国家购机补贴 机具小类 省级购机补贴 机具品目 购机数量 购机补贴额合计 分档名称 生产企业 机具型号 功率(千瓦) 备注 报废更新情况 报废回收证明编号 报废更新机型 报废更新补贴额(元) 最终享受报废更新 补贴额(元) (正面) 所购机具信息 经销企业 机具铭牌(图片) 销售总价(元)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发票号 其它的图片证明 购机者身份证头像/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图 人机合影照片 发票扫描图 购机者本人承诺: 我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购机人签字: 年月日现场核实人员意见 经现场核实,机具购置情况属实.核实人员签字: 年月日县农机局审核意见 经核查,申请补贴的手续完备,同意给予补贴.审核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日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符合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的条件,同意发放补贴资金.审核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日 (反面) 附表:3 编号: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存根联) 申请人(经营组织)提供了下列资料: 资料 数量(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 3、购机发票原件、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银行帐号复印件 5、村委会证明/乡镇农机站证明原件 6、农机监理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带此项) 7、《农业机械报废回收证明》原件(符合报废更新条件且已报废了旧机具的购机户需携带此项) 应发放购机补贴 ,报废更新补贴 ,合计 受理结果: 资料审核人员(签字)分管领导(签章): 县农机局盖章 年月日编号: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购机者联) 购机人(经营组织)的下列资料已留存: 资料 数量(份)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 2、购机发票复印件 3、银行卡/银行帐号复印件 4、村委会证明/乡镇农机管理站证明原件 5、《农业机械报废回收证明》原件 受理结果: 您的农机补贴申请已受理,待县财政部门抽查核实无误后,将把补贴资金打入您提供的一卡通账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报废更新补贴 ,合计(大写) 特别提示:根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发放的规定,兑付给机主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不得高于机主实际购置新农机具时除去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时应自付的总金款.县农机局盖章 年月日附表:4 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月日申请表编号 购机者 姓名地址 (村、组)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补贴金额(元) 银行卡号/银行账户 合计 农机购置补贴 报废更新补贴 省级累加补贴 合计 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附表:5 20xx年度 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公告单位:公告时间: 年月日序号 所在乡、村 购机者姓名 机具品目 生产厂家 购买机型 购买数量(台) 经销企业 单台销售价格(元) 补贴额(元) 农机购置补贴 报废更新补贴 省级累加补贴 合计 注:含购机者、合作社等所有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