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是怎样晋升职务和警衔?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民警察属于公务员,其职位晋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来调整。
警衔的晋级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以上条规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十八条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二)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三)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四)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扩展资料:
初始警衔根据学历定,第一年都是见习,第二年确定,大专本科的为三司,硕士的为二司,中专的只能是警员了
然后在升到二督之前是根据警龄来晋升警衔,一般3至4年一升,有特殊奖惩的也会适当提前或推迟
一督以上根据职务来升,一督为正科至正处,三监为正处或副厅,二监为副厅或正厅,以此类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