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扫街道垃圾是哪个部门,电话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打扫街道垃圾”的问题归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管辖,一般是环境保护厅(局)。
基层环卫组织:街道清扫垃圾属于街道保洁,工种属于保洁工(清洁工),一般都是有组织的环卫队成员。“环卫队”有的属于当地基层环保局直属,有的则是街道(乡镇政府)成立的环卫队或是个人成立的环卫公司。主要负责辖区管片的路面卫生清洁工作。
环境保护厅(局):省环境保护厅和区县市环境保护局属于当地政府的环境主管机关,基层环境清洁保洁组织的各项工作归环境主管机关管理。
电话:具体电话,各地各单位不同,可以拨打“1-1-4”查号台查询,也可以尝试查阅当地主管机关网站。
垃圾治理
1、政府引导,广泛吸收社会公众参与。
公众是垃圾的产生者、排放者和受益者,自然也是垃圾治理的主体。实际上,无论是政府外包,还是社会组织主导下的社会自治,都离不开社会公众的自觉自愿行动,离不开企业参与和社会化运作。
除此之外,社区组织负有发动、组织社区内公众参与垃圾治理活动的责任与义务,行业协会也负有发动、组织、监督业内相关单位参与垃圾治理活动的责任与义务。
垃圾治理事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民生和公共利益,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项目。这就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与调节作用,统筹管理,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并妥善处理垃圾治理事务,维持良好的治理秩序。
2、强调政府、社会公众及社会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互动性。
产品生产者、垃圾排放者和处理者既是垃圾产生与排放的源头,又是垃圾治理的需求者或受益者。由此可见,虽然社会各利益相关方有一定的分工,但身份与作用界限具有一定的交集和模糊性,彼此相互依赖与互动。
尤其当垃圾治理的环境容量与服务型产品的生产、消费与购买分配相分离时,更需要处理者、消费者与分配者之间进行协调和互相监督,确保程序与实体的公平性。
此外,垃圾治理存在市场失灵、社会失灵和行政失当等问题,既需要政府引导社会来遵循市场导向,遏制市场失灵与社会失灵,也需要社会监督政府,避免行政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