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说的‘人法道,道法天,天法地,地法自然’是什么意思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译文:“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上天依据于大“道”而运行变化,排列时序;大“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哲学思想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道法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其本身。而我们科技的每一次的进步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掌握了这个世界,是绝对的真理,然受制于自身所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迈一步的时候,又自嘲自己停留在某种固定的思维中几百甚至上千年?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这句话出自《道德经》,“道法自然”代表了老子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