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是什么时候 什么是科学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科学发展观,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写入党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一。
简介:
英译: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在党的十七大上,胡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指明了我们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战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和新的中国国情相结合达到了新的高度和阶段。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第二,全面发展观。
第三,协调发展观。
第四,可持续发展观。
根据党的十七大部署,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的指导思想,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毛思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核心: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和基本要求。
它之所以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第一,以人为本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
第二,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
第三,以人为本全面回答了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