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党的领导原则
我国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奋斗成果的确认,也是对我国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2、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通过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通过确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当家做主奠定了经济基础;通过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组织保障;
通过确认广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于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宪法的意义:
1、宪法是民主事实的记录
宪法必须以人民权利为本,就在于近代宪法都是民主革命的产物,没有民主革命,就不可能有近代宪法。毛泽东说过:“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2、宪法具有人民同政府之间关系法的性质
关于宪法是国家总章程的说法无疑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对章程性质或根本法这一性质的理解。一个公司的章程只对公司及组成公司领导层的人有约束力;即使是人民团体,其章程也不可能约束团体中的所有人员。但宪法则不然,它约束社会中所有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