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副职的国家级副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二级干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享受国家级副职政治待遇。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家级副职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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