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有?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收起
版权声明:文章由 去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qwenw.com/answer/447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