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三反运动和五反运动什么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目的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等。“三反”、“五反”运动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建国初,不法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进行违法活动。在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下,政府机关里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严重滋长,有的干部堕落变质。在1951年10月开始的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共中央于12月1日和12月8日,发表重要文件。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在三反运动中,又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密切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严重情况。1952年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并且很快形成高潮。1952年3月5日,中共中央规定了对违法资本主义工商户处理的基本原则: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三反”、“五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扩展资料:1952年4月,“三反”运动进入核实定案处理阶段,中共中央相继发出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处理小贪污分子的五项决定》。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各级地方组织,根据上述文件所规定的关于“严肃与宽大相结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般从宽,恶劣从严”等方针和政策,对于在运动中揭发出来的犯有贪污、浪费错误的人员,分别作出不同处理。运动高潮期间,一些地区和单位曾发生逼供性的现象,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1952年1月中旬,全国“三反”运动普遍展开,经过领导自我检讨、群众检举揭发、有贪污行为者坦白,“三害”问题的基本情况已大体清楚,运动的重点开始转入清查和打击严重的贪污分子阶段,即打“大老虎”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