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将房子1元卖给孙子,奶奶将老伴告上法院,法院是怎样判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对于爷爷私下把夫妻共有财产房子一元卖给孙子,这件事被奶奶知道后,奶奶一气之下,将老伴告上了法庭。经过法院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决爷爷和孙子签订的购房协议无效,房子将重新登记回爷爷名下。
这件一元卖房事件,其实看似是卖房实则是赠予。毕竟一元钱买一套房子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这件事情发生源自于爷爷对后辈的疼爱怜惜,出发点是好。但问题在于爷爷未经奶奶的同意,私下将房子转让给孙子,在法律上来说这是不合法。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财产,需要两方协商一致以后才能进行处理。所以法院判决爷爷和孙子购房协议无效是非常合理和合法。
这套房子是两个老人的夫妻共有财产,什么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可能很多人还不太清楚。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就是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收入、经营收入收益、知识产权的收入等等……当然也包括在婚姻关系存在时购买的房子车子,这些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两人对此财产共同同样享有平等处理权。比如房子售卖都必须经得夫妻两人同意才行,如果夫妻一方私下售卖是无效的。
现在不少人的思想还是买房子写谁名字房子就是谁一个人的?确实这也没错,在婚前自己个人进行购买的房子确实属于私有财,别人无权进行分割。但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那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两人选择分开,那么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但前提是必须合理。正常来说夫妻共有财产都是一人一半,特殊情况家庭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