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属起诉公职人员,涉事人员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曾春亮在案发前曾因盗窃入狱。出狱后,曾春亮于7月22日潜入康家中行窃,但被发现。当时,曾春亮在与康的家人发生冲突后逃离。7月22日,康的家人第一次报警。然而,报警后,曾春亮并未被捕。相反,他看到他进入餐馆、酒店和其他公共场所。8月8日,曾春亮潜入康家,对康家两位老人实施犯罪。由于康的家人早在7月底就向当局报案,公安机关没有给予任何回应,也没有发布任何逮捕通知。之后凶手又犯了两起命案,于是警方开始关注。
随后,8月下旬,警方在康家人的名单上签下了凶手的案件,但签署名单的日期是7月24日,与康家人一开始报案的日期差不多,但显然不符合事实,说实话,要不是当时警方不注意他们报案的行为,两家人可能不会受到这样的伤害,也不会有这么多无辜的人受伤。因此,我个人认为康家确实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当地警方玩忽职守。曾春亮已经被俘,但是对于康家来说,死去的老人是不能复生的。
因此,在警方逮捕曾春亮后,康家对之前的报警问题提出异议,要求相关部门查清楚,因为在曾春亮第一次入室盗窃后,康家多次报警,但曾春亮并未被逮捕,曾春亮也多次去公共场所。康的家人不知道怎么了,因为他们报了警,但曾春亮还没有被逮捕。康的家人对此非常困惑,所以他们提出了调查此事的要求。而且据了解,当时凶手被捕时,脸上还沾满了米粒,笑容满面。而且,康的家人第一次报警后,村民也看到凶手自由出入公共场所。
看来凶手的所作所为一点都没有影响他的自由,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影响。警察就是这样让这个有潜在危险的人自由行动的。真的很气人。更何况后面被杀的两家人都很讨厌。更糟糕的是,警方当时还想用小手段挽回自己的失职,但康家却拒绝在名单上签字,因为这与事实完全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