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是的,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10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规定: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
媒体检索公开信息发现,在2018年—2019年的山东高等学历数据清查工作中,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结果。经统计,有273人在清查中被公示,其中24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冒名顶替者获得学历时间为2002年至2009年,公示期后学历作注销处理。
随后,山东省教育厅作出回应:第一时间组织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线索进行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调查,相关结果将根据调查进展及时公布。 对个别地方出现的类似问题,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是历史原因,还是顶风违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