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对劣迹艺人分级惩戒,这是否很有必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觉得特别有必要,因为我觉得现在如果不对这些艺人进行管控的话,那么这些艺人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约束的,同时他们也不知道怎么样去控制自己的言行,而艺人作为所谓的公众人物,他们其实有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但是很多人根本意识不到这一点,同时也不能给观众们做出正确的表率作用。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所谓的艺人的影响力会变得越来越大,以至于很多艺人经常会左右一些粉丝和观众的情绪,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艺人的一举一动就变得非常重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有一些艺人做出一些不当的举动,对于这些艺人,只能说我们如果把他们简单定义为所谓的劣质艺人有点单薄,还应该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分析惩戒措施,我觉得如果给他们的束缚多一点的话,即便他们本身没有这个意识,他们也会按照相应的规则去控制自己的行为。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这是一个关于处理劣迹艺人的分级惩戒建议,在这个建议里面,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建议对这些有过犯错行为的艺人进行一些分级惩戒措施,而不是一刀切的直接封杀,因为对待艺人的问题其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艺人出了什么事就把他封杀掉,其实并不能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因为艺人很难去判定自己的行为到底是处在哪一个程度,这个问题提出来以后,很多人都在热议,我个人其实是表示支持的。
我个人认为很有必要。
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现在艺人的分量会变得越来越重,而且很多观众也确实会受到艺人的影响,所以我觉得如果艺人的个人品德有问题,那么这样的艺人首先就不是特别适合当公众人物,而且我也觉得像艺人的身份是比较特殊的,如果对他们的处罚力度过轻,基本上是起不到什么效果的,如果对他们的处罚力度过重,也有可能会造成一些过度处罚的情况。
我觉得艺人应该做到示范作用。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艺人本身就是公众人物,而公众人物需要对这个社会负责,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别人,所以他们应该给别人做出一个良好的示范,而不是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个体,这一点我觉得是需要广大艺人熟知的一个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