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去问问>百科知识>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4-07-13 03:58:30 编辑:zane 浏览量:555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的做法如下:

(1)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扩展资料:

当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商品改变用途时,应将其负担的进项税额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相应的账户中去。因此,对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应审查在结转材料和商品销售成本的同时,是否做了转出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⑴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货物。

⑵增值税免税项目使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货物。

⑶在建工程项目领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材料物资。

⑷集体福利项目领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材料物资。

⑸非政党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检查时可通过“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账户的贷方发生额的对应账户,审查企业是否存在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对于购货环节发生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版权声明:文章由 去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qwenw.com/article/334265.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