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个什么组织?国际奥委会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为了筹办奥运会,1894年6月23日,在法国巴黎举办的“恢复奥林匹克运动会代表大会”上,正式成立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会的第一任主席是希腊诗人维凯拉斯,秘书长是法国的顾拜旦。它是奥林匹克的领导机构,是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体育组织。它领导组织每4年一次的综合性国际体育竞赛一奥 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奥运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一个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总部设在有世界“花园城市”之称的瑞士洛桑。根据现代奥林匹克创史人顾拜旦的设想,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增进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和平、友谊与团结。国际奥委会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奥林匹克宪章明文规定,国际奥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①促进体育运动和体育竞赛的协调组织和发展,努力使体育运动为人类服务。
②普及体育公平竞赛精神发扬运动道德风尚。
③保证按期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
④反对奥林匹克运动会中的任何歧视。
⑤领导反对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斗争。
⑥反对从政治上、商业上滥用运动和运动员的行为
⑦支持国际奥林匹克学会和其它致力于奥林匹克教育的机构。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当选委员必须是国际奥委会承认的某国国家奥委会的一名公民,并居住在该国。国际奥委会的正式语言是法语和英语。一个国家只能有一名委员,但是国际奥委会认为那些积极开展奥林匹克运动和举办过奥运会的国家,可拥有两名委员。不是每一个国家奥委会都可以有一名国际奥委会委员。目前它共有170个会员国(地区),遍及世界,因此有“体育联合国”之称。国际奥委会与会员国(地区)和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之间是相互承认的,彼此无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