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允肖像维权案胜诉,艺人有肖像权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林允在肖像维权案中胜诉,艺人当然有肖像权,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的,都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而明星都是公众人物,他们的肖像权也是非常重要的,但这家公司擅自使用林允的肖像、姓名,并且进行宣传销售,是违法行为。
艺人肯定是有肖像权的。当然不仅仅是公众人物,还有每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如果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的话,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好自己。林允也有过一些代表作品,并且长相清纯,是一个有很多粉丝的女明星,她的销项以及姓名都被这家生物公司擅自使用,并且进行广告宣传和销售,公司并没有征求林允的同意,也没有附给林允任何广告代言费。所以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林允要求对方道歉,并且赔偿80.5万元。最终经过法院裁判,这家公司向林允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3万元。
明星艺人的影响力比较广泛,代言费也很高,所有的公司都要遵纪守法,不要擅自使用他人照片。社会当中有很多公司在宣传季的商品时都会邀请明星艺人的代言,都是通过他们的影响力来为自己的产品提高人气。但是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采用别人的照片以及姓名,肯定是不道德的,万一产品有问题,明星艺人的名声也会受到影响。
有很多明星的肖像权都被侵犯了,他们也都提起了上诉,而最终他们也打赢了关系,这也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结果,毕竟每个人的肖像权都非常重要,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