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4*100 接力赛 比赛规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4*100规则:4x100米接力跑是分道进行,接棒者可以在接棒区前10米内起跑。
接力棒必须拿在版手上,直到比赛结束为权止,任何人掉了棒,必须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
所有接力赛事,必须在接棒区内完成交接棒。‘接棒区内’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任何参赛者在传接棒完毕后故意越出跑道以妨碍其他参赛队伍,其队伍可以被取消资格。
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和4×400米接力的第一棒)各径赛项目的起跑必须使用起跑器。其他径赛项目的起跑采用站立姿势。起跑器连接着起跑监视器,以帮助发令员确认起跑是否犯规以及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运动员。
接力赛中,运动员必须在20米的接力区内里完成交接棒,接力区内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
在4×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弯道是分道跑,第二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第一棒的传接必须在参赛者指定的跑道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