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实事承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共性承诺。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围绕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当“ 五个好”党员活动,提出各行业、 领域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共性要求, 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 2.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年龄等情况, 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 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要把党员公开承诺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责任区”、“ 党员先锋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承诺范围,提高承诺效果。 3.实事承诺。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 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 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把党组织、 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变成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解难事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方法步骤 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 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确定承诺事项。每年年初, 基层党组织结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 党员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 自愿提出承诺事项。确定承诺事项前, 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可通过召开党员与群众代表会议讨论、 党员与群众酝酿协商等方式提出,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2.认真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 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 切实可行。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研究确定。 3.公开承诺内容。承诺事项确定后,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 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 发放明白纸、报刊、内部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和社会公示,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 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要建立承诺事项台帐,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 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 结合每年召开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 党员要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 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对承诺落实效果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进行批评教育, 督促其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