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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的危害

2024-11-06 15:13:04 编辑:zane 浏览量:553

《南京条约》的危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约签订前,中国是一个经济上自给自足、封建经济占着统治地位的自主的国家,条约签订后,外国侵略者利用侵略特权。

疯狂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逐渐把中国市场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逐步解体;从此中国开始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但是地主跟农民的矛盾还是存在的。

3.巨额赔款加重人民负担,社会矛盾日渐激化,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清朝的衰落。

《南京条约》的危害

扩展资料:

背景:

1840年6月,中国与英国之间渐次升级的贸易和外交冲突,使得英国国会在同年4月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对中国发动贸易战争,史称第一次鸦片战争。

1842年7月,英国军舰百余艘与官兵约9千人,自吴淞口溯长江西上,进攻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叉点的军事要地镇江,意图截断南北交通,阻止漕运。

驻守镇江的1500名八旗兵与英军展开激烈巷战,死伤惨重。对岸的扬州绅商,惶恐万状,给了英国军队50万银元,作为不占领的交换条件。在面对英国现代化的军队,中国无力而战,因此道光皇帝决定接受英国条件议和。

8月4日,英国军舰驶抵南京下关江面,清政府代表在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双方共在寺内谈判约4次。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英国代表砵甸乍在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正式签订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英语: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或《中英南京条约》清政府称之为“万年和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因与外国战败而需要割让土地和开放通商的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

清政府代表与南京静海寺谈判并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南京条约》。《南京条约》的原件之一由英国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原保存于台湾外交部,现寄存位于台北市的国立故宫博物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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