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全称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1988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114.08亿元人民币,总部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是国内最早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11年4月8日,经监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同意,原注册名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扩展资料:广发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所有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 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贷款种类:广发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指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住房作抵押,或以广发银行接受的质物,或其它抵(质)押方式作担保,发放的个人消费用途贷款。贷款主体必须为中国大陆居民,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不接受进件。贷款用途用于个人大宗消费物品,如汽车、装修、留学、培训、旅游等用途,不得用于房产、股票、基金、期货或其他股权投资。贷款在1年的,可采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分期付息、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1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法,按月或季度分期还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