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一成立,就立即实施没收官僚资本为人民的国家所有,并于1949年年底基本完成。对于在华外国资本企业,没有采取直接没收的政策,而是废除了外国资本企业依据不平等条约所享有的经济特权,然后通过监督、管制、收购、征购等办法,妥善处理外国在华企业。
新中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强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它形成了新生人民共和国的物质基础,成为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引领力量。
扩展资料:
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是借鉴苏联,实行计划经济和国有制。在借鉴过程中,领导人对中国实际做了大量调查研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这集中体现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论十大关系》等重要文献之中。
这些关于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经验总结,反映了那个时期我们党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思考。虽然我们党在探索中也犯过错误,但是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加深了党和人民对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坚定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前进的信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的光辉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