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准迁证了,下一步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有了准迁证,下一步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及准迁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可能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最好复印2份带着),就可以了。之后,本人迁出地的派出所会给一份户口档案,主要是自己的户口底表,这个档案千万不要弄丢,否则就没有户口了。建议立即拿着这些东西,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在这些过程中,派出所会在户口簿上添加或删改一些东西。另外,如需重新打印户口簿,可能需缴纳20元工本费(买户口簿的钱)。
有了户口准迁入证之后你就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和户口准迁入证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开户口迁移证,然后再持户口迁移证回要落户地落下户口就可以了。拿到准迁证后,要回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迁移证、《准迁证》去迁入地派出所上户。
1、准迁证错误信息的更改
《准迁证》信息如发生错误,在市区受理点申报的申请人,可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在滨海受理点申报的申请人,到滨海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2、准迁证的有效期
《准迁证》有效期为40日。如果过期,申请人可在自市人力社保局公示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积分服务窗口办理延期手续,办理地点与《准迁证》错误信息修改办理地点相同
3、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变更更正姓名、年龄和民族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始或有效证明,县市区公安(分)局核查同意后更改。变更年龄的需提供医院出据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无证明一律不予更改。其它项目变更更正,凭有效证件、证明,予以当场更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