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这句话是错误的,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单位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公安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