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的建设比例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新建民用建筑按本实施办法第1、2条计算得:应建人防工程面积大于项目地面总建筑面积(项目不得分割地块计算)的10%时,可按不低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10%修建6级(含)以上人防工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为单体的除外。
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按构筑形式
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
地道工程: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坑道工程: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堆积式工程:堆积式工程是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