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9.社区居民公约与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有啥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这两个都属于规范性文件,都有制约性的内容在里面。大体区别是:1、约束力上,章程要稍高于公约。例如公司的章程就有绝对的强制因素在里面,公约多依靠自觉履行,当然也可以在里面规定一些有强制力的条款,但必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例如不能有罚款、人身强制、人格侮辱等)2、制定的主体和程序上,公约严格的来说是当事人的一种约定,那就得通过大家协商达成一致如国际公约。所以很多居民、村民公约就得通过居民大会的表决啊这些,这时候,他的制作主题和程序的要求就不是特别严。章程就不一样,他是要有制作资格的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制作的比方说学校的章程。3、就是内容上公约相对要广泛一些,因为他是大家协商的,所以想定什么定什么,只要不犯法。章程则多多少少要受制定机关的职权职责影响,他更多是对一些原则性的基本要求。还有就是你说的自治章程和居公公约内容上有这样一个形象的差别,居公约的内容是我们要做什么,而章程更多的是我们怎么做。当然,就你说的我们国家居民公约很少真真正正是大家协商除来的,基本上都是村委啊、居委啊制定,形式上表决一下,所以就不太容意区分开来。但像小区里面的业主公约,就有是协商的结果了。一句话来讲,公约可以把他看作很多人的合同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