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3岁花季少女刘伊平被判处死刑,她到底犯了什么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官方的记载,她因为在几个月内贪污了55万人民币,所以被判处了死刑。这件事很多人不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仔细讲一下。
1.整个案件经过是什么?
这件事发生在1991年的广州,因为刘伊平是当时广州白云机场的售票员,他的主要作案手法是通过改机票。也就是利用赚差价的方式,但她的行为不止是赚差价那么简单,而是多种手段结合,不然也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就贪污了55万人民币。而这一切的起因仅仅是因为她在售票的时候,因为忘记收五百块的票价,自己要弥补这个空缺账目,虽然她家里有钱足以弥补,但她不愿意找家里拿钱,然后就用这种违法手段弥补了自己造成的账目空缺。之后她更是上瘾了,一直没有收手,直到被发现。有意思的是她贪污的这些钱,一分钱都没有花出去。
2.案件判刑是否过重?
我个人认为不算重,因为55万人民币的数额并不小。要注意别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的55万,当时是改革开放初期。许多人的月薪不过一百来块。我记得我小学老师跟我说过,她96年刚出来在珠三角当老师,一个月也不过是120块而已。如果按照这个来算,那么这55万就是当时一个普通工人工作381年所赚的钱,要知道,当时广州一套别墅的价格也不过一万多出头而已。除此之外,刘伊平犯贪污罪的时候,正好是两院严抓这种违法行为的时期,顶风作案,肯定从严处理啊。对了,还有人会说55万不是没花吗?注意,这和55万花没花关系不大,如果拿这个来说事,这和掩耳盗铃没区别。
总的来说,1991年23岁花季少女刘伊平被判处死刑是因为其犯了贪污罪,而且因为贪污金额特别大,所以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