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题目,社会秩序主要是靠道德维持,正方不主要,反方主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正方一: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嘉宾,大家好!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总是离不开秩序。从小的方面说,出门有交通秩序,上班有工作秩序;从大的方面说,贸易来往有经济秩序,参政议政有政治秩序。那么,这些秩序如何维系呢?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也就是说国家主要靠法律来调节人们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协调运行。第一,法律和道德各司其职,日月同辉、道德分善恶,辨美丑,告诉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法律定规则划界限,更告诉人们如何去做。我们热爱道德,崇尚道德。讲道德可以改善民风、民情,影响社会风尚。但要维系社会秩序主要还是靠法律。可以说,道德与社会风尚息息相关,而法律与社会秩序唇齿相依。第二,法律作为他律和自律的统一,在维系社会秩序上能够标本兼治。人们自觉立法来约束自身行为,确定社会秩序的内容与规则,使生活有序化,规范化,条理化;而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护法,更保证了社会秩序的井然有序。至于少数害群之马,法律可以通过外在强制与惩戒,迅速修复局部受损的社会秩序,使社会航船乘风破浪、永往直前。第三,法律具有保护,预防,惩戒王大功能;三足鼎立,稳固地维系着社会秩序。法律是保护神,保护一切人的合法权利,如阳光、空气、水源,无时无刻不在呵护我们。法律是预防针,可以防患于未然,使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悬崖勒马,雷池止步。法律是无情剑,刀光剑影下邪恶何处立足?铁面无私中罪行怎能藏身?有道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癌细胞可能会威胁人的生命,一个社会的毒瘤可能会葬送国家的前程。托尔斯泰说得好“行善需要努力,惩恶更需要努力。”所以,惩恶扬善的法律才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综上所述,法律在维系社会秩序时,既可以未雨绸缎,也可以亡羊补牢,既可以惩治罪恶,又可以保护良善。所以说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谢谢各位反方一:谢谢主席!评判,在座各位,大家好!首先我必须指出对方所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是现代社会主要标志之一、第二法律并不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马克思告诉我们,道德是人的自律,而法律是人的他律,请不要混淆。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道德”是人们行为规范价值评判的总和。“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是由国家强制性予以实施的社会规范。而“社会秩序”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社会活动相对稳定协调的状态。第一,道德是社会秩序的依据。道德作为行为规范和价值评判的总和,支配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是与非、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荣誉与耻辱,从而也支配了人类日常最基本的行为。任何社会要想处于稳定协调富于活力的状态,无论哪一方面都离不开道德的宣化与规范,否则法制再严、法典再全也只是社会的灾难。同时,道德又常常直面每个人的内心,诉求人的良知,更直接地内化为人们的思想,从而为社会秩序的维系提供最本质的动力和理性,使人们自觉服从。第二,道德是法律的内涵。从《汉穆拉比法典》到《大清律例》,从《唐律疏议》到方今各国的宪法,古今中外的法律体系无不与其,各自的道德体系密切相关,而法律最重要的精神——正义与公平,正是道德所确立的人类社会水恒主题。我方并不否认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中法律的作用,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体系无法左右法律的制定与执行,那又如何产生代表正义的法律?又怎能保证法律的公正?如果一个社会的法律系统不能配合道德的提高与深化,就算它具备各种经典的条文,也终将被废弃。德国希特勒也曾主张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但没有起码的人性与道德,导致30年代德国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社会秩序。第三,道德是社会秩序主要的制约力。从西方伦理学的“德性论”与“幸福论”,到当代伦理学的“感性主义”,无不强调个人自律与社会制约双重道德手段。而中央电视台的“东方的空”弘扬美善、鞭笞邪恶,播出以后推动问题的迅速解决正方二: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指出对方辩友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对方辩友说法律的核心是道德,可是我们知道,法律和道德都来源于人类的理性。康德就曾经说过:法律和道德都是建立在理性命令基础之上的。对方辩友不要搞混淆了。第二,对方辩友一再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如果道德教化真的是这样神通广大的话,那我们看—下吧,东郭先生对狼也循循善诱,仁尽义至,可是结果呢,他还不是差点让狼给吃了吗?下面我将从社会秩序与法律、道德的关系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第一,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权威性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由国家制定颁发的文件,具有至高无尚的权威性。法律不是吓唬鸟用的稻草人,它用“和平的暴力”保护人们安居乐业,真正做到“布大信于天下”。有了法律,社会生活才能有序化、条理化。而道德是凭借舆论批评、良心谴责来约束越轨者。但道德无法保护道德,没有了法律,善良的人们在邪恶的屠刀下只能是沉默的羔羊啊!第二,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明确具体的言行准则,而不是含蓄抽象的精神约定。法律通过具体的规则和程序划定个人、群体竞争的跑道,使每个人都有恰当的位置,都有能拼搏夺冠的机会。一法在手,道路清晰,目标在前。而道德不为行为圈点划线,但它能勉励人自信自强。因此以法为主,辅之以德,将无坚不摧。第三,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协调一致的步伐。正是法律把人们行为纳入同向一律的轨道正所谓:“一民之轨莫如法。”法律的统一性还表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富之分、思想家卢梭说得好:“法律必须具有普遍性,并在其命令范围内对全体人适用。因为它的基础是理性。”而道德却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性,会影响人们行为的协调一致。“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大下必定是非不明;天下事非不明,社会秩序从何谈起呢?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法律直接维系社会秩序,而道德劝人向善,间接的有助于社会趋向和调与完满。谢谢大家!反方二:谢谢主席!评判,在座各位,大家好!对方辩友一上来就引用康德的话,可是别忘了康德还说过:在人类存在的社会中,“理性就是道德性。”“国有道,虽加刑,无刑也;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也。”道德才是法之根本。看问题要着本质。不能光看表面呀!对方说维系社会秩序靠法律。请问法律又是靠什么来维系社会秩序的?那就是道德。只有道德,才能保证立法的公平,执法的公正;只有道德,才能保证守法的自觉。首先,守法是什么?是法律,还是道德?我们因为怕被处罚而守法,还是因为觉得那是一种美德而守法?难道对方辩友认为大多数人去守法不做坏事是因为害怕被判刑吗?要是那样的话,那可真是危险人物噗!照对方的观点,在一个秩序的社会,那极少数的危险人物是这个社会主要的, 而我们大多数人守法,有守法的美德倒是次要的了。这难道是你们的逻辑吗?事实表明,守法观念越强,社会越强调这种守法观念,我们的社会中危险人物就越不敢冒险,社会秩序就越稳定。再从执法的层次看,执法的公正靠什么?靠执法者的良心。良心就是个人品行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无论是乱世用重典,还是盛世之大赦,重典不是乱典,大赦不是乱赦。重典与大赦无不归因于执法者望天下更太平、社会更稳定的动机。这种动机就是个人品行与社会道德的相一致。立法也是道德,立法的依据首先要有守法的可能性。我们说过,守法本身就是一种公德,否则立了法又没有人遵守,最后只好法不责众了。执法要有勇,立法要有才,可是“才而无德谓之奸,勇而无德谓之暴”啊!现代社会,法律的作用比原来大了许多,我方从不否认这一点。但是,这本身就是道德的需求,它随时受到道德的约束。总之,道德不仅贯穿了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始终,而且是整个法律系统真正有效运作的保证。对方辩友说维系社会秩序靠法律,那么我们应该说是道德保证了法律的维系功能。谢谢各位!正方三: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一再说法律就是无形的他律。可是我们知道,今天世界青年在结百年之好时都不会忘了先去登记,请间这不是自律又是什么呢?所以说,法律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对方二辩又说,法律要靠道德来维系社会秩序。我们都想为国家来招财进宝,可是如果没有税法,那么我们怎么知道要交给谁?交多少?如何交呢?所以,对方带友说的守法美德,其实就是法律的意识深入人心啊!今天对方辩友给我们说例子,可是说来说去却找到 了古代社会,这是不是意味着已经承认了在现代社会部分,对方已经同意我方的观点呢?好,那么我们就看在剩下的那一部分,社会秩序是主要靠法律还是靠道德(来维系)。第一,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历史正是法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从《左传》记载的“刑鼎”到罗马《十二铜表法》,从《人权宣言》到《拿破仑法典》,从英国300年来的法制传统,到香港一浪高过一浪的“廉政风暴”,请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时代,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贞观一年唐朝只处死29人,这是法律约束的结果;新加坡一年中7万公务员只发现7例犯罪,这是法律完善的成绩。所以说 法正则行顺,行顺则国泰,国泰则民安,民安才有社会的秩序。第二,法律是伞,为我们这风挡雨。《教育法》让孩子有读书识字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顾客成为真正的上帝,《婚姻法》“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法律意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第三,法律是剑,伸张正义斩妖孽。该赏不赏是对善的嘲弄和亵渎,该罚不罚更是对恶的姑息和怂恿。维系社会秩序当然要选择信得过,靠得住,强有力的手段。日本政坛金丸信银档入狱,意大利十兰廉洁运动如火如荼,法律之剑笑傲于江猢,无往而不胜。道德可以揭示病痛,而无法继续疗救;道德可以明辨善恶,而无法制裁恶行。人类社会正在法与非法、罪与非罪、义与不义的较量中认识到,只有以法为主,辅之以德,才能抑恶扬善,激浊扬清,使文明的演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谢谢各位反方三:谢谢主席!评判,对方辩友。首先必须提出对方同学的一个错误。东郭先生的故事告诉我们“狼是不可教化的”,可没说“人是不可教化的”啊!(掌声)按对方同学的理论,社会秩序包括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法律呢,就要去维护每个角落的秩序。要是这样的话,我们什么都要去立法了,那么今天是不是也要立一个“尊敬主席法”,“尊敬评委法”,否则对方同学站起来时就不会说“谢谢尊敬的主席”了。(掌声)法律既然是有这样强大的力量,那么为什么在中国第二部《婚姻法》颁布以后,离婚率却逐步的上升呢?好了,让我们再从事实和理论的两方面来继续看看我方的观点吧。第一,古今中外社会秩序的有效维系都是侧重于道德而非法律。从中国的德政到当前两个文明的提倡,从古希腊的贤人政治到当代西方宗教精神,无不体现出道德的主导作用。两千多年前,孔夫子先生虽身处乱世,却心忧天下,发展出了一套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道德伦理体系,为历代历朝所效法,至今,依然是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源泉 为什么古今中外在主要靠道德维系社会秩序这方面不谋而台呢?这是因为,在任何的社会,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比法律远要广泛得多,它深入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第二,秩序社会的维系主要靠道德教化。古今中外,一个秩序社会无不将道德教化作为维系社会稳定的首要方法,因为道德教化具有强大的社会诱导作用,它能在社会后代身上形成社会所倡导的思想品行。中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香港的德、智、体全面多方教育,不正是不同社会在基础教育中重视道德教化的最好例证吗?4位优秀的南京大学同学,该不会忘记“三好学生”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吧!而80年代末,西方中小学废除体罚、由品性教学取而代之的运动再一次说明:不同国家都意识到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只能是人们发自内心的约束。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动荡和诱因,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系。因此,在维系社会秩序上法律只是一个副作用,而道德才是起主导作用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