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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司法解释

2024-08-23 09:28:46 编辑:zane 浏览量:565

盗窃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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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司法解释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该条还根据盗窃罪的社会危害性,取消了此前有关单行刑法关于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的规定,仅对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两种行为保留了死刑。一、盗窃犯罪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二、盗窃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1、立案:发现盗窃行为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对立案的案件,制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3、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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