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几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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