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高三学生课间跑操猝死,学校该不该为此学生的死负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河南一高三学生课间跑操猝死,学校该不该为此学生的死负责,主要考虑这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方面的因素,先要搞清楚这位学生猝死倒地后的黄金四分钟,学校是否进行了及时救治。按照学校的说法,学校老师已经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校医,也同时拔打了120电话,但没有明确表示校医是什么时间赶到这位学生这里,是否按照规范的救治办法进行救治。理论上,如果在学生倒地时,学校老师联系校医,一般的高中学校,校医跑到学校操作,2分钟以内是可以赶到的。如果这时及时按照规范的方法进行救治,这位学生还是有生还的希望的。
第二个方面的因素,现在很大的争议点是校医是否具备医生职业资格,是否懂得猝死的紧急救治方法,校医是否在4分钟内赶到操场这位学生这里。如果已经做到了及时救治,那学校应该提供证据。比如老师对现场录制的视频和招聘,在场学生的证明等等。如果校医本身不具备医生职业资格,那学校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也就不是区区三到五的人道主义慰问金可以解决了。
第三个方面的因素,是在冬季天气比较寒冷的情况,学校有没有必要让学校到操作跑步,进行这么剧烈的运动。因为在这样的天气情况下,如果学生患有心血管方面的疾病,很容易因为剧烈晕倒,导致猝死的。所以,虽然操场跑步是非常常见的运动方式,但在冬季情况下,学校安排这样的项目,是否存在运动过量的问题,也是值得商榷的。而且这位学生在之前的体检中,并没有发现任何身体问题,是否存在体检不准确的问题。另外,既然进行这种容易引发猝死的活动,学校对于老师这方面的培训不到位,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