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其中曾经因何而入狱?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牟其中的第一次入狱是因为和杨小凯合作写下的《中国向何处去》。第二次入狱则是因“投机倒把、买空卖空”的罪名被收审。第三次入狱则是因信用证诈骗案。
1974年春天,牟其中在四川万县(今重庆万州)的青年之中已经拥有了巨大的声誉,当时的他热血沸腾,政治热情空前高涨,他和杨小凯花了七八天时间,合作写下了《中国向何处去》的万字文,他个人还写出了《社会主义由科学向空想的倒退》和《从文化革命到武化革命》等两篇文章,并大肆宣传。
正当牟其中等人兴奋于自己的“杰作”时候,牟其中被关入了监狱,并被内定判处死刑(后未执行)。 1979年12月31日,在狱中呆了4年零4个月的牟其中被释放。
1983年9月17日,牟其中因“投机倒把、买空卖空”的罪名被收审。1984年初,在入狱11个月后,他再次被释放。
1999年1月7日,牟其中被武汉警方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因涉嫌信用证诈骗罪,牟其中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由武汉市公安局于同年2月8日执行;
1999年11月1日,南德集团及牟其中等信用证诈骗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2000年5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南德集团及牟其中等犯有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9月27日,商界传奇人物牟其中出狱。2017年,有媒体报道,牟其中正推进南德集团复业,不过并未透露未来的产业布局方向。
2018年9月26日,牟其中首次对外透露其目前工作重点,即20多年前的满洲里开发计划。
2018年10月9日,最高法院就牟其中案已经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以高检民监(2017)259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牟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