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去问问>生活百科>知府和巡抚是几品官员?

知府和巡抚是几品官员?

2024-10-22 20:32:58 编辑:zane 浏览量:550

知府和巡抚是几品官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清朝时知府属于从四品,巡抚属于从二品。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

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

知府和巡抚是几品官员?

扩展资料

巡抚的类型:

(1)居三司之上,为各省最高权力机构。明代全部十三个布政使司均设定员巡抚,三司属其管辖。这一类型,是明代巡抚的主流。

(2)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辖,为新省区建制的开端。这类巡抚主要设在边境地区,又多在原有的行都指挥使司的基础上发展而成,以辽东、宁夏、甘肃为典型。英宗即位后增设文臣镇守,逐渐由军事单位过渡为行政单位。

(3)组成特别区。这类巡抚主要设置在数省交界、统治力量薄弱的山区,以南赣、郧阳为典型。

(4)组成战区。如:设置于原来的边境重镇,如宣府、大同等,有相对的稳定性。还有根据战事的发展临时增设,事平则罢,如天启、崇祯时为抵抗后金而设置的登莱、密云等巡抚。但登莱巡抚自陶朗先、袁可立等继有十四任,直至明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版权声明:文章由 去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qwenw.com/life/406499.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