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学生晨跑的时候猝死,学校究竟该不该负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觉得学校是不用负责的。
从学校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所有的学生当时都在篮球场上跑来跑去。跑步过程中,这个初中生的表情很难看,状态很差。摔倒后被老师及时发现,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当救护车赶到救援时,却已经救不回来了。同时,根据尸检报告,这名初中生的死因被认为是心源性猝死。但家长将原因归咎于班主任,认为孩子摔倒在地时班主任还在远处玩手机,没有尽到一个老师的责任,要求学校给予一定的赔偿。
通常来说,孩子在学校里面发生的事,是应该由校方来承担的。但我们也应该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这个孩子在摔倒在地后,老师及时发现了,并拨打了急救电话,经抢救无效。因此,学校是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作为家长,失去孩子是非常痛苦和难受的,但一定要注意讲道理,一味地指责学校是没有用的。另外,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孩子是自然死亡。所以从整个过程来看,我个人认为学校并没有什么错误性的问题,所以学校不用承担责任。
父母很难接受孩子的突然死亡,这是理解的。家人觉得孩子上学好,结果就突然没了,学校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到目前为止,学校并没有表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没有做出任何协商结果。家人觉得孩子平时身体很好,没有任何异常,也没听孩子说过什么不对劲的话。当一个健康的孩子突然去上学,说死就死了,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学校对学生猝死也有一定的责任,但肯定不是疏忽所致。家人希望学校能承担一些责任,给孩子一个公道。所以,最终还是要看家长和学校之间能达成怎样的协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