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兵60岁每月600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对于1955年后参军的退伍老兵,只有在城镇无业、农村无业的,在年满60周岁后,每一年军龄每月20元的生活补贴(五年军龄的就是100元/月)。对于“每月600元”那是对于城镇无业、农村无业的所有参战涉核老兵(60年代的中印战争、各次海军海战;
69年的珍宝岛战役;70-80年代自卫还击战,参与两星一弹)的“参战涉核补贴”。此项补贴不计年龄,当时只要在职、退休、领取抚恤金的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等就是依据民政部规定没有的。
政策适用退伍军人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退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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