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权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法律分析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3、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4、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5、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6、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1、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2、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3、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4、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