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有哪些机构组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民政府由以下机构组成: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组成。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1925年7月1日—1948年5月20日),是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机构与最高行政机关。由海陆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1925年至1928年与北洋政府相互对峙。北伐成功之后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至1948年改组成总统府为止)。1937年起带领中国进行抗日战争,1948年5月20日蒋中正依《中华民国宪法》就任行宪后首任中华民国总统,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政府主席改中华民国总统,进入宪政时期。
版权声明:文章由 去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qwenw.com/life/423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