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特别行政区(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缩写SAR)简称特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成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
除此外,中国内地也有经国务院审批的特别行政区,如卧龙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
1、特区制定的法律不需要报中央批准,只要不违背基本法就可以,而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自治区制定的民族自治法规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2、特区的地方自治也是基本法范围内的自治。
3、特区不拥有外交和防务的权利,只能中央管辖,而特区广泛的自治权如自行负责税收、货币、社会治安等,由此可见基本法就相当于特区的宪法一样地位,是特区立法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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