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公共服务的主体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以是正式的政府机构,可以是公立学校和公立医院等专门的公共服务机构,还可以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民间经济、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公司。
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团体和私人机构等为补充的供给主体,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而研究建立的一系列有关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机制、服务政策等的制度安排,最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体制创新。
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建立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对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服务效率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中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包括:
1、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
2、提供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于发展公共事业性服务,政府责无旁贷。
3、提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基础服务。政府应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切实推动节能减排。同时,还应加快电网、铁路网、通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其中属于商业性的部分交由市场去做,属于公益性的部分直接承担起来。
4、提供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对生产安全,企事业单位负有责任,政府也应强化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和监管职责。而消费、食品和药品安全等都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环节,政府责无旁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