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申请提示付款,系统提示付款待签收。已经有一个月了对方一直未签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六个月内时间为有效期,可在六个月内进行处理即可。
依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承兑、贴现、转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再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四个月。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与调整。贴现利率采取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百分点的方式生成,加点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须健全有关业务统计和原始凭证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向其上级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送有关业务统计数据。
扩展资料:
商业汇票承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应对其分支机构核定可承兑总量或比例,实行承兑授权管理,并依法承担承兑风险。
2、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应考核承兑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必要时可依法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担保。承兑人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