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在哪里开?需要什么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找公安派出所开具,建议咨询当地公安部门。
以北京市和重庆市为例,需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人需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公证、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应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申请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需要的,须持申请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的其他相关文书及复印件;
(2)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仅是行政机关、组织文件规定要求出具的,须持相关机关、组织开具的函件。
(3)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须持公证部门开具的《公证委托函》。
(4)用于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众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需要的,须持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书面说明(函件),书面说明应清楚、充分说明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必要性,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因下列原因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必需具备无犯罪记录的。
(2)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
(3)公民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众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必须具备无犯罪记录的。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之窗-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安局公开信箱-关于开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