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犯了什么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私刻国家机关公章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私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章犯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中规定:
第六条 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须遵守下列事项:
第三点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迅速报告当地人民公安机关:
1、伪造或仿造布告、护照、委任状、袖章、符号、胸章、证券及各机关之文件等。
2、私自定制各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之钢印、火印、徽章、证明、号牌或仿制者。
3、遇有定制非法之团体、机关戳记、印件、徽章或仿制者。
4、印制反对人民民主、生产建设及宣传封建等各种反动印刷品者。
第四点 凡印刷铸刻本条第三款所规定之各项物品者,除没收其原料及成品外,得按照情节之轻重,予以惩处。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