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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六部的等级如何分?

2025-01-14 08:20:28 编辑:zane 浏览量:502

古代六部的等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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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六部的等级如何分?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定六部具体职掌,并於岁终进行考绩,分其优劣,以行黜陟。六部官*员相对稳定,不得轻易调动,凡有劳绩者,则在本部升用。自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罢中书省后,即升六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建文中曾一度提为正一品,永乐时复旧),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   六部尚书、侍郎都是堂官,由皇帝直接领*导,其中吏部尤为重要,因为官*吏的除授都必须经过吏部。明朝的首任吏部尚书为滕毅,樊鲁璞、汪河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吏部分三个属部,即总*部,司勋部,考功部;十三年(公元1380年),增司封。二十二年(公元138*9 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定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个清吏司。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首任户部尚书为杨思义。刘诚、杭琪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户部分设五科,即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2人,主事5人。十三年(公元1380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民部,次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主事2人。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废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个清吏司,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罢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户部十三司,自明孝宗弘治以来,以公*署不大,只留郎中1人*治事。员外郎、主事只能在授官之日出席而已,实际都只挂名。郎中一人无法管事,只好委任基层吏胥,以致弊端百出。至神宗万历时,王国光任户部尚书,始令每司吏员尽入署治事,司中职业才得修举。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印钞局、广盈库、军储仓等。   礼部首任尚书为钱用壬、侍郎为世家*宝。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分四属部,即总*部、祠部、膳部、主客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定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1人。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为仪制、祠祭、精膳、主客四个清吏司,另辖铸印局,局设大使1人,副使2人。   兵部的首任尚书为陈亮,侍郎为朱珍。洪武六年,分三个属部,即总*部、驾部、职方部。洪武十三年再增库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改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每司设郎中、员外郎各1人,主事2人。另辖会同馆,大通关等机*构,各设大使和副使。   刑部的首任尚书为周桢,侍郎为盛元辅,张仁。明太祖即位初期,用法太严,周桢任尚书时,始定律令,使吏士有法循守。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刑部分为四个属部,即总*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八年(公元1375年),增设四科,分属于四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各1人。总*部、比部主事各4人,都官,司门主事各2人。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宪部,二十三年,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为十二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各1 人,主事2人,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除北平司,增置云南、贵州、交阯三司。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革交阯司,遂定为十三个清吏司。 工部的首任尚书为单安仁,侍郎为张允文和杨翼。洪武六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虞部、水部、屯田部。八年增立四科。十三年,以屯田部为屯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营部。二十*九*年,定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个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立事各1人,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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