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横幅维权是否违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打着维权的名义拉横幅,实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维权应当理性,应当合理合法,拉横幅这种行为不可取。公安机关一般也是批评教育,严重的也是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扩展资料:
我国《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时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如有拉横幅、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要视其情节承担法律责任。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