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折旧年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关于设备的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工程公司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2、《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做出详细的、分类别的划分。《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残值率:《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都是一样的: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工程公司新买的车,这些车的折旧年限要按照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这一项,折旧年限为4年;
5、计提折旧是不需要考虑工期的,影响折旧最大的因素是使用年限和残值率。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2、注意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