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资联是不是非法集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目前尚未听过属于非法集资,新闻上也未见报到,无法给出确定答案,提供集资特点、犯罪手段供参考。 集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具体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