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发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dai开发票申请表》;2、申请代开票人(即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代开票人是单位的应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3、合同、协议及付款方证明:(1)业务合同或协议属一次性付款业务并已注明成交金额的,可不需提供付款方证明;(2)业务(不包括建筑业劳务)合同或协议所注明的成交金额分多次付款,而且合同或协议已注明付款日期的,不需提供付款方证明;(3)建筑业劳务在同一工程地点,同一工程项目属连续性的工程,首次开票时只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以后则需提供付款方证明;(4)原来提供的合同或协议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修改补充后的合同或协议;(5)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除外)的,可提供付款方证明。4、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5、建筑业代开票纳税人首次开票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对没有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